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声明

收集及使用个人资料声明

收集个人资料

长者安居协会(协会)致力保护您的私隐。我们会向阁下收集您的个人资料,例如: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身份证号码、年龄、居住情况、病历、药物服用记录、覆诊记录、所在位置、移动状况、电池数据、信用卡资料等。您必须提供这些资料否则可能令协会无法为您提供服务。

 

协会收集到的个人资料有以下用途:

  • 处理和评估服务订户及/或使用者的申请或要求;
  • 提供我们的服务包括紧急和非紧急服务;
  • 联系服务订户及/或使用者;
  • 管理我们的运营和服务,包括向服务订户发出账单及收据 ;
  • 举办活动、教育、培训及/或研究用途;
  • 根据或遵守任何法律、规则、法规、业务守则或准则进行披露;
  • (在您同意的情况下-见下文)募捐及/或推广用途 ; 及/或
  • 其他与上述任何一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用途。

 

转交个人资料

我们亦可能将您的资料转交予i)执法机构、政府部门及/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局,医院管理局,社会福利署,房屋署和香港房屋协会;ii)为您提供服务及/或协助协会营运的其他人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代理商,承包商和分包商; /iii)任何对协会负有保密责任并已承诺保密的其他人。

 

使用个人资料

协会有权向订户、紧急联络人或用户的家人/朋友就用户的情况进行沟通。在沟通过程中,协会有可能会涉及用户与协会的接触次数、性质、用户的生活近况、健康情况或/和情绪状态,但协会会尽量对用户的个人资料和任何具体谈话内容进行保密,不会随便公开。

 

查阅及变更个人资料

如阁下欲查阅或变更阁下的个人资料,请以下述方式联络协会的保障个人资料主任:

 

地址:香港九龙何文田爱民广场二楼S2(长者安居协会爱民总办事处)
电话: 2338 8312
电邮地址:schsa@schsa.org.hk

 

我们可能会为处理查阅及变更个人资料请求收取合理的费用。

 

推广

为与您保持联系及使您能了解协会的最新消息,包括任何最新优惠、折扣、新服务及产品资讯、募捐活动及推广活动,协会会不时向您发放此等讯息。

 

如果阁下不欲协会使用阁下资料作推广用途,烦请在服务协议及/或安装单上选择不接受推广,或阁下亦可在任何时候以上述方法联络协会的保障个人资料主任。

*以上声明是按照香港法例第486章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的规定和标准所制定。

 

(2023.11.01)